校属各党委:
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举办四川轻化工大学第7期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1.年满18周岁且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2.按照学生人数的3%-5%推荐。根据第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情况,结业率在95%以上的校属党委按学生人数的5%推荐;结业率在90%-95%的校属党委按学生人数的4%推荐;低于90%的校属党委按学生人数的3%推荐。
3.教职工不限制名额,由校属各党委根据实际情况送培。
(二)新党员培训班
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没有参加党校培训的所有新党员。
二、培训内容与目的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史等。
通过学习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目的;使新党员提高党性修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一名合格党员。
三、培训时间与形式
培训时间暂定本学期10月开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辅导报告、观看影片、讨论交流、社会实践等学习方式。
四、考试与结业
入党积极分子班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相结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30%(集中授课、专题报告、观看影片出勤10%,讨论10%,社会实践5%,总结5%),结业考试成绩占70%,考核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将优秀学员作为重点考察对象向校属各党委推荐。
新党员培训班结合学习出勤、参加社会实践、交流讨论、撰写总结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集中授课、专题报告、观看影片出勤40%,讨论20%,社会实践20%,总结20%。考核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纪律
1.上一期(第6期)党校培训未结业学员,不得参加本期党校学习。
2.学习期间,学员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公、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学生须经所在校属党委领导签署意见,教职工须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党校班主任审批同意方可请假。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期培训资格:
(1)因公缺席3次以上(含3次)的学员;
(2)因私缺席2次以上(含2次)的学员;
(3)无故缺席的学员;
(4)在学习期间受到学校或所在学院纪律处分的学员;
(5)因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学员。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期培训不予结业:
(1)在结业考试中缺考的学员;
(2)在结业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学员;
(3)考核不合格学员。
六、具体要求
1.请校属各党委高度重视,各学院组织工作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党校工作。
2.校属各党委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送培需经过团支部推荐,辅导员签字同意,学生党支部初审,校属各党委审定等程序,确保送培学员信息准确。
3.校属各党委在开班前要对学员进行入党动机教育和学习动员,要求学员提高认识,明确参加党校学习的目的和意义,珍惜学习机会;集中培训期间,要求学员服从培训班班主任管理。
4.培训期间,校属各党委要做好疫情防控教育,组织学员参加志愿者服务、调查研究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员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章程》。
5.请校属各党委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名汇总表、新党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党校工作联系人及人数统计表OA发至党委组织部王丹。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党委组织部。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XX党委第7期入党积极分子班报名汇总表
2.XX党委第7期新党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3.XX党委第7期党校工作联系人及人数统计表
4.四川轻化工大学党校第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情况统计表
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8月30日